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會保險 快遞哥手被擠傷陷困境
律師:公司應對職工工傷承擔相應責任
摘要:吳周洋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后,他被翡翠城分投點經理馬世源送到駐馬店市中醫院治療,經接診醫生診斷為右手絞扎傷,治療意見為保守治療,部分壞死組織需植皮。據了解,吳周洋在中通速遞公速工作兩年時間,公司與吳周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會保險。

醫生在為吳周洋處理傷口。
□全媒體記者 王永良 文/圖
本報訊 快遞哥在分揀快件時,右手被傳輸帶大面積擠擦傷。事故發生后,快遞哥在同事的幫助下住進了醫院。然而,相關快遞公司對此事不聞不問。“我的手是在工作中被傳輸帶弄傷的,希望快遞公司承擔責任。”快遞哥吳周洋無奈地說。
據吳周洋介紹,他2018年3月到駐馬店市翡翠城中通速遞公司分投點上班,10月1日上午7時許,他在駐馬店中通速速公司倉庫分揀快遞時,被雙向傳輸帶卷住右手,導致他的右手背被傳輸帶絞傷,創口深可見骨。經診斷,他右手食指、中指、無名指第一節及手背需手術,后續還得植皮等治療。
吳周洋告訴記者,事故發生后,他被翡翠城分投點經理馬世源送到駐馬店市中醫院治療,經接診醫生診斷為右手絞扎傷,治療意見為保守治療,部分壞死組織需植皮。他辦理了住院手續,同時進行了清創包扎靜滴消炎等保守治療。
“我被送到醫院后,分投點經理馬世源只出錢拍了一張片子,以后再也不露面了。”吳周洋說,住院后,他給馬世源打電話,就事故的處理事項,馬世源只說給總公司匯報。
吳周洋入院10天,中通速遞公司相關人員對此無任何回應,甚至連一個最基本的慰問電話也沒有打。
“受傷是在上班期間發生的,中通速遞高層應按照工傷處理相關規定,妥善解決醫療費用。”吳周洋的妻子韓小霞說,他們育有兩子,都在上小學,她沒有工作,一家人的生計全靠吳周洋的工資維持。吳周洋受傷以后至少3個月無法正常工作,家庭生活已成問題,她希望駐馬店中通速遞公司對吳周陽按工傷處理,妥善解決誤工費、術后營養費等。
據了解,吳周洋在中通速遞公速工作兩年時間,公司與吳周洋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會保險。
韓小霞告訴記者,截至目前,為給丈夫治療,他們已花去各種治療費用及交通等費用5000多元。
韓小霞說,她丈夫受傷后,馬世源和總公司一直沒有給他們一個明確的態度。“太讓人氣憤了。工人受傷,總公司至今不聞不問,連個慰問的電話都沒有。”韓小霞說,此后她多次給馬世源打電話,得到的答復是公司正在商議中。
10月13日下午,記者聯系上中通快遞翡翠城投送點負責人馬世源。“事情發生后,我及時把情況向總公司進行了匯報,總公司的意見是先讓看病,至于費用,等吳周洋出院后再協商。”馬世源說,至于快遞公司承擔多少,要看事故的責任劃分來決定。
該事故是不是屬于工傷?中通快遞公司將如何承擔責任?為此記者咨詢了本報法律顧問劉建鋒律師。劉建鋒介紹,按照國務院保險條例的相關條款規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場合因為工作原因受到意外傷害的,都屬于工傷。就吳周洋的案件情況初步判斷,他符合工傷情況。劉建鋒告訴記者,如果當事公司應該承擔工傷責任,而不愿承擔工傷責任的,當事人可到勞動保障部門或者到人力資源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協商解決。
吳周洋的事故如何處理,本報將繼續關注。
責任編輯:閆繼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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