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駐馬店市日報社2016年部門決算
摘要:駐馬店日報社2016年度部門決算目錄第一部分駐馬店日報社概況*主要職能*部門決算單位構成第二部分駐馬店日報社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二、收入決算表三、支
2016年度駐馬店日報社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駐馬店日報社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駐馬店日報社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駐馬店日報社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駐馬店日報社概況
一、部門基本情況
駐馬店日報社(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事業編制120名。正處級規格。其中:黨委書記、社長(董事長)1名,總編輯1名,副社長2名,副總編輯2名,紀委書記1名,內設機構23個部室,10個記者站,科級領導職數50名。駐馬店日報社經費實行財政差額預算管理。
二、主要職責:
《駐馬店日報》是駐馬店市委機關報,駐馬店日報社的主要職
責是:(一)宣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宣傳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宣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正確把握宣傳基調和輿論導向,為全市文明建設服務。(二)報道全市各條戰線、各行各業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涌現的新人、新事、新經驗。(三)反映人民群眾的呼聲和要求,實事求是地開展批評和輿論監督。(四)選編新華社播發的國內外新聞等任務。(五)執行國家文化經濟政策,搞好經營,發展報業經濟。
3、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駐馬店日報社2016年度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單位包括:
駐馬店日報社
第二部分
駐馬店日報社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附表:
第三部分
駐馬店日報社
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231.02萬元,支出總計231.02萬元,與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13萬元,增加5.63%;支出增加13萬元,增加5.63%。
二、關于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合計231.0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31.02萬元,占100%。
三、關于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支出合計231.0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31.02萬元,占100%。
四、關于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財政撥款收入總計231.02萬元,財政撥款支出總計231.02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增加13萬元,增加5.63%;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3萬元,增加5.63%。
五、關于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1.02萬元,占支出合計的100%。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增加13萬元,增長5.63%。
六、關于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31.02萬元,其中:人員經費212.2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等;公用經費18.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物業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業務費等。
七、關于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1萬元,支出決算為1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為1萬元,完成預算的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持平。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決算1萬元,占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結構
因公出國(境)費無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1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支出1萬元。主要用于購汽油,過路費。2016年期末駐馬店日報社機關單位開支財政撥款的公務用車保有量為5量。
公務接待費支出為零
其他國內公務接待支出為0。
八、我單位無相關支出。
九、我單位無相關支出。
十、我單位無相關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8萬元,比2015年減少21.9萬元,下降53.8%,主要原因是印刷費減少。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度政府采購無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2016年期末,駐馬店日報社共有車輛5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5輛。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是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是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請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參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和對口中央部門決算公開信息填寫):駐馬店日報社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開展財政立法、決算編審、資產產權管理等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專門性財政管理工作的項目支出。
九、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三、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經費:納入中央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五、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責任編輯:lk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