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未入住 該不該交物業費
摘要:□周刊記者 胡江濤 文/圖 雖未入住,但業主仍要交物業費。投訴 未入住也要交物業費?市民李女士在天中國際有一套住宅,不過已經閑置了好幾年。幾天前,她往房子里搬東
□周刊記者 胡江濤 文/圖
雖未入住,但業主仍要交物業費。
投訴 未入住也要交物業費?
市民李女士在天中國際有一套住宅,不過已經閑置了好幾年。幾天前,她往房子里搬東西時,負責天中國際小區物業的公司——駐馬店利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利達物業)找上門來,讓她交2年的物業管理費。
對此,李女士有異議。她認為自己并未在此居住,不應該交物業管理費,即使交,也不能全額交。
10月14日,李女士向本報投訴,她認為物業管理費收得不合理。
李女士在電話中對記者說,如果她搬到小區住了,不交物業費是她的不對,但現在她既沒有產生生活垃圾,也沒有享受到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卻要承擔這些費用,不合理。
物業公司:
入住率低,但管理成本不減
10月16日,記者來到利達物業進行采訪。
利達物業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負責人說,不論業主是否入住小區,物業公司保安、保潔、消防等方面的工作都要進行,物業費還是要正常收取,否則沒法維持正常運營。
“物業費、電梯費等從交房時就產生了。”這名負責人說,他們小區有上千名業主,聘請了幾十名保安和保潔員,李女士沒有入住,并不代表物業公司減少了服務,節省了成本。
“如果給未入住的業主打折或者免費,我們連保潔人員的工資都發不起。如果降低服務標準,勢必會影響小區物業服務品質,對已經入住的業主不公平。如果把未入住業主的費用轉嫁到已入住業主身上,會引起其他業主的不滿。”該負責人說。
律師:
業主從收房時就要交物業費
針對李女士反映的情況和利達物業的說法,記者采訪了河南筑夢律師事務所主任何銀富。
何銀富稱,根據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業主從收房之日起,就應該依據合同交納物業管理費、電梯使用費等。李女士即便沒有入住天中國際小區,也應該交納物業管理費。
何銀富提醒廣大業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段餀喾ā返谄呤l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
何銀富說,李女士以未入住為由不交物業費的做法不合理。
相關鏈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放開部分服務價格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2755號)第六條規定:非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接受業主的委托,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非保障性住房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活動,向業主收取費用。
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舊住宅小區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由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實行政府指導價。放開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應考慮保障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同時建立補貼機制。
第七條規定: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是物業服務企業或停車服務企業接受業主的委托,按照停車服務合同約定,向住宅小區業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車場地、設施以及停車秩序管理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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