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在手 新房卻歸別人
摘要: 市民買房遇到蹊蹺事購房合同在手 新房卻歸別人開發商承諾一周之內解決問題□晚報記者 張麗麗 本報訊 “明明是我買的房子,鑰匙也在我手里,怎么會出現別人在房內
市民買房遇到蹊蹺事
購房合同在手 新房卻歸別人
開發商承諾一周之內解決問題
□晚報記者 張麗麗
本報訊 “明明是我買的房子,鑰匙也在我手里,怎么會出現別人在房內裝修的情況呢?”昨日,市民梁先生向本報新聞熱線反映,如今,他拿著購房合同卻要不回自己的房子。開發商承諾會妥善解決問題,卻一拖再拖,他現在不知道該怎么辦。
據梁先生介紹,2013年9月,他在市文化路西段鴻運家園買了一套商品房,第二年交了物業費、裝修押金等費用后領了鑰匙。由于當時錢不夠,梁先生沒有立即裝修。前段時間,梁先生發現,自己購買的房子別人在裝修。更匪夷所思的是,對方也拿出一份購房合同。
當日上午,記者在鴻運家園見到了梁先生。他向記者出示了自己的購房合同。購房合同上面標明他的房子是2單元4 層西北戶,96平方米,總價為230304元。據梁先生介紹,這個小區只有一棟樓,所以合同上沒有標明幾號樓。隨后,記者和梁先生一起來到4樓,發現該戶大門緊鎖,敲門沒有人回應。
“我是6月30日發現房子別人在裝修的,之后報警找到了裝修房子的人。沒想到,對方也拿出來一份購房合同, 上面顯示簽訂合同的日期是2014年9月。”梁先生說,他在2014年7月領取了鑰匙,并交納了物業費、裝修押金等費用,這套房子為什么又被賣給別人了?
為此,梁先生聯系上了開發商賈總。對方說在外地,等回來后再解決此事。就這樣,梁先生開始了漫長的等待。有時候打通賈總的電話,對方說正在與裝修房子的人協商。“他說房子別人已經裝修好了,如果把房子還給我的話,得把裝修費給對方。由于對方要的費用太高,此事難以解決。”梁先生說。
隨后,記者撥通了鴻運家園開發商賈總的電話。對方說,為了解決此事,他找專人負責,目前已經談得差不多了,讓記者與負責解決此事的趙總聯系。記者又撥通了趙總的電話。對方說出現這種情況公司有失誤。目前,他與裝修房子的人協商,再給他一周時間,到時候一定把房子還給梁先生。
“此事已經拖了一個多月,我不再相信他們的話了。”記者把趙總的話反饋給梁先生時,他無奈地說。
(線索來自本報新聞熱線2830110)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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