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款住房防跌險信息發布
業內:監管不大可能批準
摘要: 據《勞動報》報道,“北上廣深房價高,買貴了,房價下跌怎么辦?未來購房者將不再為此煩惱,房子買貴了,保險公司來賠償!”一則住房防跌險的信息日前出現在
據《勞動報》報道,“北上廣深房價高,買貴了,房價下跌怎么辦?未來購房者將不再為此煩惱,房子買貴了,保險公司來賠償!”一則住房防跌險的信息日前出現在人們眼前。
記者聯系到了發布這則“國內首款住房防跌險”信息的最惠保平臺。對方表示,防跌險并非開玩笑,是的確在認真研究的———
“我們考慮聯手國內多家地產商及保險公司,推出房屋價格指數保險,即‘防跌險’。”
在目前顯示的條款細節上,購房者在保險期內出售房屋,因房價下跌造成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賠償,最高賠償額為購房價格的30%。產品分一年期和三年期兩種。
舉個例子來說,假設A先生花600萬在滬購得一套住宅,并為該住宅投保了三年期防跌險,而兩年后房價下跌了,那么會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情況一:A先生500萬元賣出,保險公司則賠償差價100萬元;情況二:如果A先生沒有出售房屋,雖然房價下跌但未造成損失,則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情況三:如果房價下跌超過180萬,則保險公司最多賠償180萬;情況四:如果房價沒有下跌,但A先生低價出售,則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根據設計,防跌險的保費統一由地產商繳納,但地產商會變相將保費加到房價上,最終由購房者買單。
最惠保首席精算顧問向記者介紹,“產品的初步定價為一年期防跌險費率3%,三年期防跌險費率5%,以2015年商品房銷量總額87281億元來算,防跌險保費可達2000-5000億元,或有望成為產險業僅次于機動車輛保險的第二大險種。”
但作為一個新險種,必須有保監會的批準。該產品能否順利推出,還得看監管是否放行。
有保險業從業者分析,該產品初衷是好的,需求也是存在的,但估計監管不大可能批準。產品做成一年期以上的保證險,是屬于審批類的。換句話說,即使有消費者感興趣、開發商也歡迎,也不是想推就能推的。
記者注意到,從目前設想的條款來看,房子賠償的具體細節還不完善。例如,哪些房屋符合賠償的范圍、是否有地域限制等,并無細節說明。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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