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維權事件別總拿“廳官”說事
摘要:三亞維權事件別總拿“廳官”說事 □劉學華 三亞這個冬天有點冷。因為一位“廳官”維權事件的持續發酵,一時間,無數關注的目光投向這座素有“度假
□劉學華
三亞這個冬天有點冷。因為一位“廳官”維權事件的持續發酵,一時間,無數關注的目光投向這座素有“度假天堂”美譽的著名海濱旅游城市。
經過幾天來各方的陳述、調查和激辯,公眾已弄清楚了事件的始末。畢國昌將自行車鎖到涼亭下屬于違規停放,而且游泳的海邊立有“禁止游泳”的告示牌。三亞城管執法人員依規暫扣了畢國昌的自行車和放在車上的衣物,但程序有疏漏,且事后處置不當,缺乏人性化,讓老人感覺受到傷害,沒了尊嚴。
這本是一起普通的執法案件。管理與被管理者之間產生分歧,發生爭執,在實際生活中并不鮮見,最后總能找到說理的地方,也一定能把理擺清。鬧到現在這般地步,有諸多原因,但不可否認的是,畢國昌的“廳官”身份在其中發揮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引爆維權事件的那篇名為《一廳級干部在三亞被城管弄得沒了尊嚴》的帖子,就首先將“亮點”著墨在畢國昌的身份上。發貼者的用意很明確:“廳級官員尚且在三亞能遭遇到如此‘待遇’,那我們普通百姓到三亞旅游能保證尊嚴不受侵犯?”媒體的跟蹤報道大都沿用“廳官”稱謂,同樣有吸引眼球的考量,為的是喚起讀者的“共鳴”。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廳官”身份在整個事件中沒有分量。大冬天里,一個65歲的老人只穿一條褲衩在大街上奔波4個小時,投訴得不到及時回應,身心俱疲,十分虛弱,不管其中有怎樣的隱情,發生在三亞街頭的這一幕都應引起善良的人們足夠的關注。我們關注這起事件,不應抱著看熱鬧的心理,而應該理性地看待事件本身。這起事件值得我們反思的地方很多。如果一定要強調畢國昌的“廳官”身份,我覺得作為一名退休的黨員領導干部,畢國昌更應該在遵守社會規則方面做出表率。
另一方面,三亞城管執法人員事先并不知曉畢國昌的“廳官”身份,即使知道了,也不應該聽任畢國昌隨意停放自行車,該怎樣處理,還得怎樣處理。三亞市有關方面該怎樣善后,還得怎樣善后,不應該也不能因為他是“廳官”而區別對待。這是一個成熟社會的應有之舉,規則面前,人人平等,并且尊重每個公民的尊嚴。
畢國昌原系中央人民廣播電臺黑龍江記者站站長,高級記者。對此,畢國昌都不以為然:“此事與‘廳官’無關。我已經退休了,早就不是什么‘廳官’,我現在是以一個老人的身份在維權。”發生在三亞市的這起維權事件,如果總拿“廳官”說事,很嬌情,也很無聊。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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