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樹挖坑不能再做徒勞工
摘要: 馮新豪 近日,農村都在大搞農田水利建設,挖溝修渠,植樹造林。筆者發現,有許多村民在不同電壓等級的電力線路下挖樹坑,等到明年春天進行植樹。筆者認為這極為不妥,《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十條明確規
馮新豪
近日,農村都在大搞農田水利建設,挖溝修渠,植樹造林。筆者發現,有許多村民在不同電壓等級的電力線路下挖樹坑,等到明年春天進行植樹。筆者認為這極為不妥,《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第十條明確規定: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導線邊線向外延伸所形成的兩平行線內的區域。
電力部門為確保電力線路安全運行,每年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清除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的違章樹木;而部分農村在綠化時,每年要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規劃植樹,這種樹線矛盾的形成就是缺乏相互溝通。筆者認為,農林部門在農田水利、植樹規劃時,應邀請電力部門參與。而電力部門也應該采取積極主動的態度,對哪些電壓等級的線路保護區內能否栽種哪些樹木;對挖溝修渠取土的地方,與電桿、拉線、地埋線應保持多大的安全距離,要逐條講清楚,并到施工現場親自指導。為此,上蔡縣電業局把工作做在前頭,提前派100名高素質、懂法律的電工奔赴農田水利建設現場,進行宣傳電力設施保護條例,收到良好的效果。這樣,農林部門就不會再做徒勞工,既節約了農村不必要的開支,又有效保護了電力設施,實現雙方互惠共贏的目的。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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