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組織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及禁燒宣傳月”活動的通知
摘要: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為切實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及禁燒的宣傳教育,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積極參與秸稈禁燒的自覺性,真正形成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局面,市政府決定5月份在全市范
為切實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及禁燒的宣傳教育,充分調動廣大農民群眾積極參與秸稈禁燒的自覺性,真正形成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局面,市政府決定5月份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秸稈綜合利用及禁燒宣傳月”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秸稈綜合利用及禁燒宣傳月”活動要突出以農民為主體,大力宣傳國家《環保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國家六部委關于《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宣傳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駐馬店市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考核獎懲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法律、規定,引導農民群眾樹立科學發展觀,認清危害,克服陋習,營造濃厚氛圍,以達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的目的,為秸稈綜合利用及禁燒工作奠定堅實的群眾基礎。
二、組織形式及宣傳內容
(一)“秸稈禁燒宣傳月”活動由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二)媒體宣傳
市、縣區兩級報刊、電臺、電視臺要利用開辟專欄、標題宣傳、流動字幕的形式進行宣傳。報刊每天不少于一個專欄或一個標題宣傳;電臺每天播放宣傳口號保持30分鐘一次,每天不少于20次。電視臺播放流動字幕在上述時間段內也要保持半小時一次。
(三)縣、鄉宣傳
縣、鄉宣傳要以墻體標語、過街橫幅、宣傳車為主,縣城和鄉政府所在地的四面入口兩側要設置大型醒目的墻體標語、獨立噴繪標牌和過街橫幅。墻體標語、過街橫幅分別不少于40處。鄉鎮宣傳車要宣傳到自然村,到村率要達100%。
(四)鄉、村宣傳
鄉、村宣傳主要以張貼標語、發放“明白紙”、村級廣播宣傳和校園宣傳為主。村級宣傳要在各自然村主要路口樹立宣傳標牌,張貼標語。明白紙要發放到每一戶。已開通有線廣播的村每天播出次數不少于10次。
(五)宣傳內容
1.《環保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國家六部委關于《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
2.宣傳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駐馬店市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考核獎懲辦法的通知》和《補充通知》。
3.小麥收割機加掛秸稈粉碎機,且收留茬不得超過
4.市、縣禁燒辦的舉報電話。
三、要求
(一)各縣區要高度重視“秸稈綜合利用及禁燒宣傳月”活動,轉變觀念,廣泛發動群眾,加大宣傳教育力度,贏得群眾支持,爭取工作的主動權。
(二)要把宣傳活動與當前的村容整治結合起來,與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為秸稈綜合利用及禁燒工作營造輿論氛圍。
(三)“秸稈禁燒宣傳月”活動自5月15日開始至5月31日結束。活動結束后,各縣區要向市政府寫出專題報告。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8年5月12日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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