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慧翔:用心鑄造風光路商圈新引擎
摘要:她建議,要準確定位風光路商圈特色,充分利用新華街道、人民街道轄區常住人口眾多的優勢,將風光路商圈的升級改造與滿足居民日常高頻需求緊密結合,打造社區“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讓風光路商圈的繁榮根植社區、服務社區。
記者 張新理
初冬微寒,市區風光路中段的北京商場卻暖意涌動。綠植花墻錯落有致,藝術座椅點綴其間,水景與燈光交織成趣。這一切變化的背后,離不開驛城區人大代表、北京商場董事長劉慧翔近30年的堅守與探索。
“把顧客當家人。”這不僅是北京商場的服務理念,還是劉慧翔作為人大代表履職的初心。她將便民服務區、水質凈化設備、環衛工人取水點、寵物寄存室等融入商場改造,讓商業空間成為社區的延伸。在她看來,“商業的本質不僅是交易,還是人與人的連接”。
風光路商圈曾見證駐馬店商業的輝煌,然而隨著城市多中心化的發展,風光路商圈逐漸陷入“成長的煩惱”:道路單行道造成停車難、業態陳舊、年輕客群流失……“我們不能讓風光路商圈成為被時代遺忘的角落。”劉慧翔說。
“如何對風光路商圈進行全面升級?如何打造市中心城區核心商圈,引領消費潮流?”在劉慧翔看來,要實現風光路商圈的振興,就必須對癥下藥,既要解決當前迫在眉睫的“硬傷”,也要謀劃長遠發展的“軟實力”。
良方一:打通“血脈”,破解交通桎梏。單行道、行車難、停車難是制約風光路商圈發展的首要瓶頸。劉慧翔經過深入調研和思考,在《關于市風光路加強“車輛亂停亂放、占道經營”治理及恢復機動車雙向通行的建議》中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她詳細闡述了實施雙車道行駛的可行性、必要性、緊迫性。如果建議得以實施,可優化風光路商圈區域交通環境,改善通行效率和區域交通微循環,減少市民出行繞行距離。
良方二:融入社區,打造“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劉慧翔敏銳地抓住風光路商圈與社區共生共榮的關系。她建議,要準確定位風光路商圈特色,充分利用新華街道、人民街道轄區常住人口眾多的優勢,將風光路商圈的升級改造與滿足居民日常高頻需求緊密結合,打造社區“一刻鐘便民生活圈”,讓風光路商圈的繁榮根植社區、服務社區。
良方三:業態升級,瞄準“年輕力”與“新潮流”。面對年輕消費群體的流失,劉慧翔開出的“藥方”是大力引入新業態、培育新經濟。她多次建議,風光路商圈應適當引入個性化品牌、直營店、年輕人青睞的消費店等新型商業形態,重點發展娛樂、親子、社交等能提升消費品質的業態。倡導培植“文創經濟”,豐富“夜經濟”,旨在將風光路商圈從傳統的購物街轉型打造成集文旅體驗、社交互動、品質生活于一體的城市新型客廳,真正讓風光路商圈人氣聚起來、消費火起來、夜晚亮起來。
“在依法履責過程中,我深切體會到,人大代表不僅是一個稱號,還是一種榮譽、一種責任。”劉慧翔認為,人大代表的身份意味著必須主動作為,傾聽民聲、反映民意、維護民利,才能真正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
馳騁商海幾十年,劉慧翔始終保持低調、謙和、奮進的姿態。她密切關注行業動態,不斷思考如何推動風光路商圈提質升級,始終將企業經營與履職實踐緊密融合,用履職中洞察到的民生需求指導企業經營方向的調整,用企業經營的成功經驗反哺履職建言的深度與精度。
“經營企業不是追求利潤和規模最大化,而是為了城市更美好,推動社會共同進步。”劉慧翔的這句話,道出了她作為企業家和人大代表雙重身份下的核心價值追求。
當前,驛城區正通過黨建引領的商圈治理模式,穩步推進風光路商圈的振興計劃,并通過增強服務功能、舉辦特色品牌活動、塑造多元化消費場景等措施,加快完善現代商貿服務業體系,為風光路商圈匯聚商機、提升人氣、重塑品質。在劉慧翔和其他人大代表提出系列建議的基礎上,一幅清晰的風光路商圈發展藍圖正在展開:以北京商場為核心支點,聯動輻射周邊商業,依托核心地段的集聚效應,大膽探索和實踐夜間經濟、外擺經濟、直播經濟等創新模式,全面點燃風光路商圈“新經濟+新業態”的強勁消費引擎。
從風光路商圈破舊立新的精準代表建議到業態升級的躬身實踐,從破解行車難、停車難的“硬聯通”到打造便民生活圈的“軟融合”,劉慧翔用近30年的堅守與奮斗,詮釋了基層人大代表的責任擔當與為民情懷。
如今,行走在逐漸煥發新生的風光路商圈,能感受到的不僅是商業的回歸,還是一種城市活力的重生。劉慧翔用實際行動證明:風光路商圈并非注定衰落,只要找準方向,勇于探索創新,同樣能綻放超越過往的璀璨光芒。
“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全力穩住經濟運行、穩住市場主體、穩住基本保障底盤,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智往一處謀,為推動驛城區高質量發展貢獻人大代表力量。”劉慧翔這番樸實無華的話,既是對過往工作的總結,也是面向未來的莊嚴承諾。
致虛極,守靜篤。冬去春來、年復一年,劉慧翔默默地守護著自己的企業、守護著風光路商圈的歲月變遷。萬物并作,“她”以觀復。
責任編輯:楊姍姍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