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人民法院先行調解機制成功化解一起鄰里糾紛
駐馬店網訊(記者 代廷偉 通訊員 時旋旋)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通過先行調解機制,在田間地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寵物狗傷人引發的鄰里糾紛,實現矛盾糾紛“一站式”解決,有效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修復了鄰里關系,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25年6月4日,張某被同村鄰居曾某飼養的寵物狗咬傷,為此支付了醫療費2221元,而曾某僅愿意賠償1000元。無奈之下張某向汝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曾某賠償其全部損失,該案由三橋法庭法官助理李浩東負責先行調解。李浩東認真查閱了案卷材料,多次與原、被告進行溝通,了解雙方態度。考慮到原、被告是低頭不見抬頭見的同村鄰居,一紙判決看似簡單,卻可能加深隔閡,影響鄰里和睦。
為了從根本上化解矛盾,修復鄰里關系,李浩東決定把調解現場搬到村里。7月24日,他了解到被告曾某正在自家田地里給玉米澆水,便抓住時機,主動聯系原告張某,一同前往曾某勞作的田間,在充滿泥土氣息的玉米地里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一方面向被告曾某釋法明理,耐心講解飼養動物致人損害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明確其賠償義務;另一方面,他也積極引導原告張某換位思考,考慮鄰里情誼,在合理范圍內互諒互讓。在李浩東情理法交融的耐心勸導下,雙方當事人深受觸動,原本緊繃的情緒逐漸緩和,對立的態度也明顯軟化。最終,雙方均認識到了維護和諧鄰里關系的重要性,愿意各退一步,達成了調解協議:被告曾某當場一次性賠償原告張某醫療費2000元,雙方握手言和。一場劍拔弩張、可能影響鄰里感情的糾紛,最終并未對簿公堂,得以圓滿、高效、和諧地化解。此次田間調解是汝南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踐行司法為民宗旨的生動縮影,將調解工作做到群眾家門口、心坎上,充分展現了汝南法院干警能動司法、為民解憂的責任擔當。
下一步,汝南縣人民法院將繼續秉持“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不斷完善多元解紛工作機制,有效開展先行調解工作,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為實現鄉村振興、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責任編輯:徐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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