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間交叉持股能降低國企改革成本
摘要: 原標題:央企間交叉持股能降低國企改革成本近日,央企間交叉持股再現新案例。自中石油無償向鞍鋼集團劃轉4.4億股A股股份獲批3個月后,10月12日晚間,鞍鋼股份發布公告稱,
原標題:央企間交叉持股能降低國企改革成本
近日,央企間交叉持股再現新案例。自中石油無償向鞍鋼集團劃轉4.4億股A股股份獲批3個月后,10月12日晚間,鞍鋼股份發布公告稱,鞍鋼集團擬將其通過全資子公司鞍山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鞍山鋼鐵”)持有的公司6.5億股A股股份(約占公司總股本的8.98%)無償劃轉給中石油集團。截至10月12日收盤,鞍鋼股份A股股價報6.52元/股。若據此測算,本次無償劃轉股權對應價值約42.38億元。
國企改革是當前的熱點,前段時間聯通、中國黃金、云南白藥等都進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筆者認為,相比混合所有制改革而言,中央企業間、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間交叉持股也是國資委積極支持鼓勵的國企股權多元化改革的內容之一,由于其不會涉及國有資本流失等情況,或能降低改革成本,將與混合制改革等相互彌補,亦是國企改革的新路徑。
前段時間,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獨領風騷,引發社會強烈關注,也取得了很大成效。實際上,國企改革比較復雜,尤其是涉及產權部分,并不是所有企業都適合混改。央企等國企之間相互交叉持股亦是頂層政策設計的重要選項之一。
2015年9月份印發的《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要積極促進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今年年初,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在部署2017年國企改革重點工作時提出,要深入推進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積極探索集團層面股權多元化改革,全面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支持中央企業間、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間交叉持股。
正如公告所言,中石油與鞍鋼集團的交叉持股,短期有助于進一步密切雙方的戰略合作、業務合作。兩家公司具有較強的聯動、合作空間,早在2014年,鞍鋼集團就曾與中石油簽署了十年的戰略采購協議,中石油能為鞍鋼在資源上提供保障;而鞍鋼集團則為中石油提供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用鋼、石油天然氣儲罐及壓力容器專用鋼板、石油天然氣輸送及煉化裝置用無縫鋼管等戰略采購產品。相信,交叉持股之后兩家公司的業務等合作將更加緊密、更廣闊,相互取長補短,實現經營業務的優化。
從理論上來講,交叉持股還能優化兩家公司的股權結構。不過,目前雙方交叉持股的比例過低,鞍鋼集團所持股份約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0.24%,恐怕難以從股權制約的角度來增強公司的相關治理,優化股權結構的成效還有待驗證。從目前來看,交叉持股的比例、改革力度遠不及混改,能否在央企間普及以及改革效果,還有待觀察。
從長遠而言,央企間交叉持股至少可以帶來三方面的積極影響:首先,央企之間交叉持股,可以實現以股權為紐帶,密切央企之間的聯系,在公司戰略、具體業務等方面追求協同效益。2015年以來的央企交叉持股的案例,均體現出“協同效益”這一鮮明特點。其次,交叉持股可以優化股權結構,實現股權的多元化。優化股權結構和股權多元化是國企改革的重要思路,例如混改、員工持股等,實際上,央企交叉持股,也是改變“股權一家獨大”的現實路徑之一。雖然說都是國資背景,但交叉持股之后同樣能夠避免管理層等“自說自話”,起到以“第三方”監督企業運行等效果。第三,央企間的股權無償劃轉優點在于,央企都是歸屬于國資委管理,交易成本低,簡便易行。
從公開的案例來看,目前央企間交叉持股的案例比較多,央企與地方國企由于無償劃轉等方面的原因相對較少,多數是一些金融、財務層面的投資。實際上,央企與地方國企之間的交叉持股同樣能發揮產業鏈協同整合、優化股權結構等積極影響,但不必一定以無償劃撥的形式進行,其實也可以市場化手段進行,例如混改。這是值得探索的。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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