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做“外盤期貨”能賺大錢是欺詐誤導
摘要: 原標題:證監會:做“外盤期貨”能賺大錢是欺詐誤導“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家自稱香港RF期貨公司的大陸總代理,宣傳可以做‘外盤期貨’,請問我可以
原標題:證監會:做“外盤期貨”能賺大錢是欺詐誤導
“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家自稱香港RF期貨公司的大陸總代理,宣傳可以做‘外盤期貨’,請問我可以參與嗎?”對于投資者提出的這一問題,證監會日前予以了解答。
證監會相關人士介紹,近期,一些機構推廣所謂“外盤期貨”代理業務,宣稱可以為境內投資者參與境外期貨交易提供渠道,代理香港、紐約、倫敦等市場原油、黃金、股指、外匯等期貨投資,國外有什么,就可以做什么,有的還提供“專家”指導、“一對一教學”、期貨配資等服務。投資者只需提供身份證件、開戶并繳納相關費用后,便可通過這些機構的特定交易軟件進行“外盤期貨”交易。
根據國家規定,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期貨業務,境內單位或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從事境外期貨交易。境內投資者通過上述機構的交易軟件或移動客戶端參與境外期貨交易,一旦發生糾紛,自身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如果有人向您宣傳,做‘外盤期貨’能夠賺大錢,那是欺詐誤導,請您不要參與,以免上當受騙,遭受損失。”上述人士表示。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