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吉恩董事長被調查 如年內不能扭虧將退市
摘要:*ST吉恩董事長被立案調查 如年內不能扭虧將退市 *ST吉恩今年7月4日晚間剛剛披露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擬募集資金不超過41億元,其中4.91億元用于羰基金屬功能材料建設項目
*ST吉恩董事長被立案調查 如年內不能扭虧將退市
*ST吉恩今年7月4日晚間剛剛披露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擬募集資金不超過41億元,其中4.91億元用于羰基金屬功能材料建設項目(一期),12.66億元用于年產2萬噸鋰電池正極材料研發生產基地建設項目,10.77億元用于年產2萬噸電池級碳酸鋰項目,12億元用于償還借款。
這一喜訊沒過幾天,昨日晚間,公司就發布了《關于公司董事長被調查》以及關于這一事件的補充公告。
公司董事長被立案調查
根據昨日晚間公司的公告顯示,近日*ST吉恩接到控股股東吉林昊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昊融集團)的通知,昊融集團總經理吳術因涉嫌單位行賄被檢察機關立案調查,并被采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強制措施。
在補充公告中,*ST吉恩進一步說明了吳術與公司的關系。公司表示,吳術現任*ST吉恩董事、董事長。雖然公司方面表示,目前,生產經營正常沒有受到該事件的影響,但有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表示,一個公司的董事長被立案調查,不會對公司一點影響都沒有,不敢說業績方面,至少會在股價方面出現波動,而且公司的人心會產生動搖,如果,立案調查結束,涉嫌罪名成立的話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據公開資料顯示,吳術1966年4月出生,本科學歷,曾任吉林鎳業公司財務部、企劃部主任,2001年12月份至2008年2月份,任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秘、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吉林鎳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現已更名為吉林昊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3月份至今,任吉林昊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2月份至今,任吉林吉恩鎳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屋漏偏逢連夜雨,在*ST吉恩公布董事長被立案調查的公告前幾日,7月7日晚公告,曾收到上交所通知,公司控股股東昊融集團持有公司的股份被輪候凍結。
據了解,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6司凍101號)股權司法凍結及司法劃轉通知,*ST吉恩控股股東昊融集團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輪候凍結,輪候凍結數量3.92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4.43%。輪候凍結起始日為2016年7月6日,輪候凍結期限為三年。截至公告日時,昊融集團持有*ST吉恩股份總數為3.92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4.43%,累計輪候凍結股份數量為3.92億股,占其持股總數的100.00%,占*ST吉恩總股本的24.43%。
如2016年仍虧損將暫停上市
雖然,*ST吉恩董事長是否真的涉嫌違法尚未可知,但有一迫在眉睫的事卻擺在公司面前。如果2016年仍然無法扭虧為盈,*ST吉恩將被實施暫停上市交易。
據公司今年一季報顯示,報告期內公司凈利潤為虧損1.96億元,依然虧損。
公開信息顯示,*ST吉恩主營業務為鎳金屬采礦、選礦、冶煉及其相關化工產品的生產加工和銷售,2015年鎳產品收入為21.1億元,占營業收入的66.02%,是上市公司最主要的收入和利潤來源。
不過,自2012年起,世界有色金屬市場開始進入周期性下行通道,銅、鋁、鋅、鎳等主要有色金屬價格持續下滑。2015年鎳價持續大幅下挫,LME鎳價在2014年5月創出1.94萬美元/噸的高點后,持續下滑走低,2015年12月均價為8692美元/噸,較2014年5月高點下跌55%。2015年LME三個月鎳期貨均價為1.19萬美元/噸,同比下降30%。
伴隨主導產品價格的大幅下降,*ST吉恩連續兩年發生巨額虧損,2014年、2015年分別虧損5.38億元、28.70億元。2016年5月3日,公司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如果2016年仍然無法扭虧為盈,將被實施暫停上市交易。
進入2016年以來,鎳價下行趨勢沒有明顯改善。依據Wind資訊,2015年LME鎳平均價格為11878美元/噸,而2016年年初以來的均價為8770.47美元/噸,明顯低于2015年全年的平均價格。
*ST吉恩在2015年鎳價尚處高位時就發生嚴重虧損,那么,2016年上市公司主營業務大概率仍將虧損。
對于公司董事長被調查一事,*ST吉恩表示,公司將按照信息披露相關指引和要求做好后續信息披露工作。(記者 楊 萌)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新華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