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建設局局長被綁架案一審開庭
摘要: 購買作案工具、跟蹤作案對象、綁架受害人進行勒索泌陽縣建設局局長被綁架案一審開庭□晚報記者 高健力 通訊員 王 升 本報訊 7月16日上午,備受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泌陽縣建設局局長蘇鳳泉被綁架一案,
購買作案工具、跟蹤作案對象、綁架受害人進行勒索
泌陽縣建設局局長被綁架案一審開庭
□晚報記者 高健力 通訊員 王 升
本報訊 7月16日上午,備受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泌陽縣建設局局長蘇鳳泉被綁架一案,在泌陽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犯罪嫌疑人呂繼兵、屈剛以涉嫌綁架等罪名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2009年5月底,犯罪嫌疑人呂繼兵、屈剛商量后,決定綁架人質弄點兒錢花。2009年6月上旬,呂繼兵在泌陽縣尋找作案對象,屈剛則在許昌市購買作案工具。在多次對被害人蘇鳳泉進行跟蹤后,
案件發(fā)生后,駐馬店市公安局、泌陽縣公安局迅速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根據(jù)所掌握的線索,專案組人員分別于2009年7月1日下午和7月2日下午將犯罪嫌疑人呂繼兵、屈剛抓獲。7月1日下午,公安機關根據(jù)犯罪嫌疑人呂繼兵的供述找到蘇鳳泉時,發(fā)現(xiàn)蘇鳳泉因捆綁過緊,已窒息死亡。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呂繼兵、屈剛以敲詐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并致受害人死亡,性質惡劣,后果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以綁架罪依法從嚴追究其刑事責任。經(jīng)過4個多小時的法庭審理后,法院將擇日宣判。
責任編輯:wind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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