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再開保代罰單 中信證券保薦人未盡責遭罰
摘要: 證監會日前再開保代罰單?! 「鶕C監會官方網站顯示,中信證券及保薦代表人張寧、劉順明在百隆東方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項目盡職調查過程中,未能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地履行職責
證監會日前再開保代罰單。 根據證監會官方網站顯示,中信證券及保薦代表人張寧、劉順明在百隆東方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項目盡職調查過程中,未能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地履行職責,對于發行人2012年以來業績大幅下滑的情況,在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的關于發行人會后重大事項的承諾函中未如實說明,亦未在招股過程中作相應的補充說明。 證監會認定:中信證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63號)第四條的有關規定。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同時,保薦代表人張寧、劉順明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63號)第四條的有關規定。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在2012年10月26日至2013年1月25日期間,暫不受理張寧、劉順明出具的與行政許可有關的文件。在此期間,由他們出具行政許可有關文件并已受理的行政許可申請中止審查。 記者了解到,百隆東方主營色紡紗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于今年5月31日以每股13.6元公開發行,并于6月12日上市。但不過兩個月,其披露的二季報顯示,該公司今年上半年凈利潤為2.05億元,同比大幅下降72.04%。 10月8日,百隆東方發布公告稱,因業績“變臉”,2012年9月2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寧波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百隆東方以及百隆東方董事長楊衛新、董事會秘書潘虹、財務總監鐘征遠分別被出具警示函。 監管信息顯示,自有監管記錄的2004年6月以來,中國證監會一共向中信證券、國泰君安、平安證券、廣發證券及愛建證券5家券商出具過警示函。記者 朱寶琛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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