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德殃及隆基股份“首虧” 國信證券或被追責
摘要: 無錫尚德電力破產重整漩渦“余波未平”。隆基股份日前發布的業績修正公告顯示,因對尚德應收款項追加計提壞賬準備,預計2012年度虧損5400萬元。更值得關注的是,由于這是隆基股份上市首年即告虧
無錫尚德電力破產重整漩渦“余波未平”。隆基股份日前發布的業績修正公告顯示,因對尚德應收款項追加計提壞賬準備,預計2012年度虧損5400萬元。更值得關注的是,由于這是隆基股份上市首年即告虧損,根據保薦業務管理辦法,其保薦人國信證券或面臨“暫停保薦機構資格3個月”等監管措施。 無錫尚德步入破產重整后,大批上下游公司受到牽連,2012年才登陸A股的隆基股份亦難幸免。3月23日,隆基股份發布業績修正公告,因公司對尚未收回的無錫尚德應收款項采取個別認定法追加計提壞賬準備9077萬元,預計2012年度虧損約5400萬元。而公司1月31日披露的業績預告則顯示,預計2012年度盈利1000萬—2500萬元。 隆基股份歷經兩度IPO“上會”才修成正果。招股書顯示,IPO之前,無錫尚德持有公司4.44%的股份;2009年至2011年,隆基股份向無錫尚德及其關聯方的銷售收入占當年營收的比重分別為67.61%、27.37%、42.32%,為其第一大客戶。另外,隆基股份IPO保薦人國信證券旗下的直投子公司國信弘盛持有4.46%的股份。2012年4月11日,隆基股份登陸資本市場。 然而,隨著無錫尚德倒塌,隆基股份上市首年即業績告虧,且已悄然觸碰監管“紅線”。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發行人出現“公開發行證券上市當年即虧損”等情形之一的,證監會自確認之日起暫停保薦機構的保薦機構資格3個月,撤銷相關人員的保薦代表人資格。 不過,根據上述《辦法》,對于證監會采取的監管措施,保薦機構及其保薦代表人可提出申辯。 事實上,由于隆基股份2012年一季報凈利潤同比下降90.59%,而公司和國信證券均未在報送的會后重大事項文件中如實說明相關情況,發行人也未在招股過程中作相應的補充公告,證監會于今年初向隆基股份和國信證券及相關保薦人采取了相應的監管措施。 值得關注的是,目前,由國信證券保薦的在審IPO項目有60多個。而3月31日是IPO項目財務核查自查報告遞交的截止日,上述事項或許影響國信證券的IPO項目審核進度。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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