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全市開展“清剿火患”戰役的通告
摘要: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統一部署,市公安局決定從2011年9月26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市組織開展“清剿火患”戰役,現將清剿范圍和整治重點通告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統一部署,市公安局決定從
一是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和單位場所。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未經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徹底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
二是小單位及“三合一”場所。重點整治建筑耐火等級、生產儲存經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違章用火用電、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員工宿舍等隱患。
三是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以及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
四是其他影響本地區公共消防安全的區域和行業。針對我市實際情況,將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突出的區域和行業納入“清剿火患”戰役范圍,著力消除影響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
特此通告
駐馬店市公安局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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